제목   |  [3/30] “请假羞耻”上热搜!合理请假不会对不起任何人 작성일   |  2023-03-24 조회수   |  13706

 

请假羞耻”上热搜!合理请假不会对不起任何人

 

合理请假不会对不起任何人- 腾阅网

 

 

  请假羞耻”上热搜!你会一请假就焦虑吗?

  最近有个词突然在网络上火了起来:请假羞耻。“请假堪比借钱,即便真有事却总觉得自己在撒谎”。对不少职场人来说,一想到要请假就会感到焦虑、愧疚。不仅惶恐理由拖沓,又担心领导多想,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琢磨各种高情商的表达方法。有媒体在社交平台上就此话题发起了投票,截至322日下午2点近3万人参与投票,其中1.2万人选择了“有,一请假就焦虑”;有7000多人选择了“没有,想休假会直接提”;另外近7000人选择了“取决于领导态度和职场氛围”。

  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请假时会有愧疚感?在相关话题下网友们分享了自己的看法,一些网友表示会有负罪感,有人“工作至今几乎未请过假”。 有网友认为没什么好顾虑的,该请则请。也有网友认为请假后工作积压有些人会特别忙。

  合理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应成为大家的心理负担。然而在职场中,员工在请假时遇到各种困难,甚至提出休假后遭辞退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36岁女子请假保胎被拒后遭辞退”,“奶奶病危请假被要求提供证明”,“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

  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越来越注重员工的权益保障,在享受法定假期外还会推出一些特别的假:在换租房高峰期放“看房假”,花季给放“带薪赏花假”,实施1带薪失眠假”,关爱单身员工的“相亲假”。员工孩子高考时的“陪考假”……请假是人之常情,只要理由充分,后续工作安排妥当,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批准。该休的假要休,该请的假就请,张弛有度才更有效率。

  事实上,合理请假是每一位职场人的基本权利。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年休假、病假等合法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即便有关事假的规定弹性相对较大,批准的决定权也在单位,只要理由充分,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批准。当然,安心请假的前提在于“正当且必要”,现实工作中确实也有人无缘无故请假、三天两头摸鱼,不负责任地把工作推给别人,不仅打乱团队工作节奏,对于大家的心态也是一种消耗。合理请假必须保障,但类似上述情况,想必谁都不会舒服。请假不应成为大家的心理负担,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从小到大的生长环境里,对“疑似偷懒”总是分外敏感,似乎只有时刻紧绷,硬着头皮往前冲,才是个人价值的体现。

  可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上学时,担心打断课堂秩序而不敢举手说出“上厕所”;工作后,害怕给团体添麻烦而羞于请假。可问题在于,一味靠隐形压力推动向前,疲惫感久而久之会成为不可承受之重。张弛有度与产出效率是一体两面,怠慢了任何一方都注定效果不佳。

  该休的假要休,该请的假就请,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当然,大胆请假说起来容易,实现起来也颇具阻力。除了个人要处理好请假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更需要社会整体环境、法律制度保障、企业文化建设等各方各面的支撑。随着网络愈发成为转变观念的关键力量,相信越来越多人会丢掉顾虑,更好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破除畸形“请假耻辱观”

  请假是对劳动者个体的尊重,更是对职工的一种负责,我们有必要对其正确看待和审视。

  作为职工的我们,应当从自我做起,自觉在内心深处建立起一道抵制耻辱心态的“防护墙”——本就属于正当权益的请假行为,为什么要感到耻辱?又凭什么唯唯诺诺?而破除畸形的“请假耻辱观”,给予请假更多的“心理便利”,成为了一个良性职场社会的“检测剂”,也亟待提上改风换面的日程。除了职工本身要破除“请假耻辱观”,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一正当权利回归本位。

  请假是指员工因私事或病假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而雇主或管理者应该批准其离开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因而,请假在法律框架中得到保障和规范,而在实际落实当中,也应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对此,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细则政策来规范请假权利的行使,督促企业单位保障落实;公司也需健全内部请假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标准,鼓励和支持员工正当行使自身权利,确保请假权的行使不受滥用和歧视。

  我们需要倡导一个健康的职场环境,这不仅能让劳动者充分享受请假的权利,让健康的“请假观”如星火燎原般蔚然成风,更能让劳动者有更好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工作,从而使得社会的运作效率得到更大程度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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