제목   |  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就该“应为尽为” 작성일   |  2021-06-21 조회수   |  1741

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就该“应为尽为”

 

 

 

在全面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方面,海南成了全国首个明确任务图、时间表的省份。据媒体报道,6月15日,海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2021年第三次视频推进会时要求,全省小学毕业生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对于目前游泳池还未覆盖到的13个乡镇,要在今年11月底前建成游泳池并投入使用。

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并非首次被提上政策议程,但像海南这样,明确将游泳教育提到“一把手工程”“攻坚战”的高度,还“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办”的,仍不多见。就目前看,海南面向中小学生强化游泳教育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很明显:立足的是“教育”,着眼的是“安全”。

在中国,溺水是14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意外溺水死亡事件占儿童意外死亡事件的57%。时至今日,儿童溺亡事件频发,依旧是社会痛点:“五一”期间,广西灵山,8名学生溺亡;5月15日,江西景德镇,3个孩子溺亡;5月22日,河北献县,5个孩子溺亡……这些数字,不断凸显着防溺水教育的重要性。

防溺水需要疏堵结合。如果说,在塘、库、堰、河旁设立安全警示牌或上线防溺水人脸识别监控预警系统是“堵”,那开展游泳教育则是“疏”。游泳不只是能强身健体的体育项目,更是重要的应急自救技能,对人们来说,该技能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应该有”。2017年,清华大学就出台了“不会游泳不能毕业”的新校规。

游泳教育,还得从孩子抓起。近年来,坊间不时有“将游泳技能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的呼声,这也得到了政策呼应。去年10月,教育部在公开答复代表委员相关建议时就表示,已将包含普及游泳技能在内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科课程标准中。近期,教育部又发通知提到,溺水事故高发地区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自护方法。

地方层面也不乏这方面的探索。如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7月就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生学习游泳作为体育教学内容,开设游泳课,逐步实现学生普及游泳教育全覆盖;同时,各地要以中考体育为契机,把游泳作为中考体育必考选项。而早前因海滩泳场密布、海况复杂外加天气炎热而频发溺水事故的海南,步子迈得更早也更大。早在2017年,海南就发布了《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省中小学毕业生人人会安全游泳”目标,并按年分解了任务。与之对应的,是儿童溺水死亡事故大幅减少。

这也彰显了一点: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就该积极作为、应为尽为。在教会孩子“防溺水、懂自救、强身体”上,各地特别是水域广布的地方要尽早部署,将其作为安全教育棋局中的重要落子,也与体育课权重增加的改革设计契合。

对不少地方来说,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问题不在“必要性”,而在“落地可行性”。让游泳教育进课堂,可能面临场地、师资等局限。但办法总比困难多,问题关键还在于能否足够重视、是否愿意投入。海南要求“2018年,基本完成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个游泳池的建设任务”,着力盘活存量游泳馆,就可资借鉴。部分专业人士提到的,学校跟周边游泳馆、俱乐部合作,依托校外游泳馆与外部师资开展游泳教育,也不无参考价值。

对各地而言,加强中小学生游泳教育,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至于是渐进还是快进,还需地方拿捏好推进节奏。如今,有些省份已先行,其他地方也该跟上。

 

 

 

 

 

 

 

 

 

 

 

 

 

【生词】

1. 溺水 [ nì shuǐ ]:淹没在水里:~身亡。

2. 频发 [ pín fā ]:频繁地发生;经常发生(多指不好的事情)。

3. 盘活存量 [ pán huó cún liàng ]:采取各种方式,整合资产,利用好现有的资产,防止资产的闲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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